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假官号”本质是一场“信任围猎”,唯有(wéiyǒu)多方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de)正轨。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pínglùnyuán) 陈长
短视频平台上,“××文旅推荐”“邮政官方直播间”等账号(zhànghào)层出不穷,简介标注“官方”、头像使用机构LOGO,主页却充斥带货(dàihuò)链接(liànjiē)与问题商品。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李鬼”乱象(luànxiàng)愈演愈烈——从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引流,到(dào)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xìnrèn)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
“假官(jiǎguān)号”打的是官方的旗号,实则“借船出海”、流量变现(biànxiàn)。比如,2024年,河南文旅因“宠粉”营销(yíngxiāo)爆红后,短(duǎn)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含“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tuījiàn)官”的私人(sīrén)账号,实则夹带旅游卡、特产等带货链接;彭某纲等运营的“湘江听潮”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负面视频,借此勒索12万余元……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更损害官方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根基,危害不容(bùróng)小觑。
针对此,有关方面也在持续加强整治。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de)《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zhànghào)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对“恶意假冒、仿冒(fǎngmào)或者(huòzhě)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等行为(xíngwéi)作出禁止性规定。仅2024年网信部门处置(chǔzhì)仿冒网站平台就超500个,但“李鬼”们总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hé)商业利益,账号审核形同虚设,放任账号名称、头像仿冒官方标识(biāozhì)。另一方面,法律震慑不足,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倒挂,根据规定,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假官号”的处罚通常为关停(guāntíng)或罚款1万—10万元,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并且只需换个平台或注册新号即可“复活”。此外,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仅将(jiāng)仿冒账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而非损害公信力的恶性事件(èxìngshìjiàn),客观上也纵容了“李鬼”乱象(luànxiàng)。
从源头上铲除(chǎnchú)“假官号”生存土壤,平台是第一责任人。平台应构建起(qǐ)“事前—事中(shìzhōng)—事后”的(de)全链条防控机制,严格(yángé)审核账号(zhànghào)名称、头像与简介,并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zhìdù),对带货(dàihuò)商品、交易链路进行溯源追踪,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应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将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同时,设立“假官号”专项投诉举报通道,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整治“假官号”,还需监管“动真格”。相关部门应强化执法协作和网络巡查,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督促(dūcù)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依法查处取缔仿冒官号行为,并通报曝光。同时,提高法律惩戒力度,不妨将仿冒官方账号的(de)罚款额度与(yǔ)违法所得挂钩,对涉诈、售假等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形成(xíngchéng)震慑效应(xiàoyìng)。唯有让违法成本高于(gāoyú)收益,才能打破“封号(fēnghào)—重生”的恶性循环。
“假官(jiǎguān)号”本质是(shì)一场“信任围猎”,唯有多方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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