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停车费,竟套牌包月车……三名男子被罚!
为逃停车费,竟套牌包月车……三名男子被罚!
为逃停车费,竟套牌包月车……三名男子被罚!
漫画/刘哲姝
为逃几十元停车费,男子灵机一动,给自家车辆来(lái)了个“狸猫换太子”,结果被警方识破(shípò),不仅要罚款1万,记12分,还要被拘留。近日厦门机场警方发现多名违法行为(wéifǎxíngwéi)人为逃避停车费,竟套牌(pái)停车场(tíngchēchǎng)内(nèi)的包月车试图“瞒天过海”,警方查处多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进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范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4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警大队接到(jiēdào)群众举报,称某产业园停车场内有一辆悬挂闽D4XXXM号牌的(de)(de)车辆疑似套牌进出。接报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lìjí)在(zài)周边展开调查,确认该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监控显示,该男子进出停车场时,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包月车号牌安装到自己(zìjǐ)的车辆上,逃避(táobì)缴纳停车费后再换回(huànhuí)原车牌。锁定目标后,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在停车场及周边展开摸排,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的停放位置。经过3小时的蹲守,当范(dāngfàn)某某前来取车时,民警果断出击,将其当场(dāngchǎng)抓获。经查,范某某为了逃避缴纳停车费,套牌该停车场内的月租车多次进出停车场。厦门机场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ānquánfǎ)》第九十六条(tiáo)及《厦门经济特区(xiàménjīngjìtè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guīdìng)》第五十二条等,依法对范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万元,驾驶证记12分。今年以来,机场公安分局还抓获同类违法行为人吴某某、李某某,并依法予以处罚,有力维护了交通秩序。
购买一套假车牌 进出停车场时使用(shǐyòng)
近日,集美交警大队查处(cháchǔ)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刘(liú)某某(mǒumǒu)被处以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
近日,集美交警大队杏林(xìnglín)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月美路(měilù)曾营一巷临时停车场,有一辆白色新能源(xīnnéngyuán)小型汽车前后车牌不一致。接到举报后,民警第一时间(shíjiān)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车辆前车牌号(chēpáihào)为晋BD86***,而后车牌号却显示为闽DD13***,存在明显伪造嫌疑。
由于驾驶人不在现场(xiànchǎng),民警随即通知(tōngzhī)李某到现场接受处理并依法对(duì)现场情况取证(qǔzhèng)后对该车辆实施了拖移暂扣措施。事后(shìhòu)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刘某某称自己是为了逃避停车收费,动起歪心思购买一套假(jiǎ)车牌,在每次进出停车场停车时使用,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民警当场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fēn),并处行政拘留。
警方(jǐngfāng)提醒(tíxǐng):机动车号牌(hàopái)是车辆的合法(héfǎ)标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市民群众若发现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向交警部门举报(jǔbào),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 齐铭(qímíng))

漫画/刘哲姝
为逃几十元停车费,男子灵机一动,给自家车辆来(lái)了个“狸猫换太子”,结果被警方识破(shípò),不仅要罚款1万,记12分,还要被拘留。近日厦门机场警方发现多名违法行为(wéifǎxíngwéi)人为逃避停车费,竟套牌(pái)停车场(tíngchēchǎng)内(nèi)的包月车试图“瞒天过海”,警方查处多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进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范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4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警大队接到(jiēdào)群众举报,称某产业园停车场内有一辆悬挂闽D4XXXM号牌的(de)(de)车辆疑似套牌进出。接报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lìjí)在(zài)周边展开调查,确认该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监控显示,该男子进出停车场时,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包月车号牌安装到自己(zìjǐ)的车辆上,逃避(táobì)缴纳停车费后再换回(huànhuí)原车牌。锁定目标后,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在停车场及周边展开摸排,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的停放位置。经过3小时的蹲守,当范(dāngfàn)某某前来取车时,民警果断出击,将其当场(dāngchǎng)抓获。经查,范某某为了逃避缴纳停车费,套牌该停车场内的月租车多次进出停车场。厦门机场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ānquánfǎ)》第九十六条(tiáo)及《厦门经济特区(xiàménjīngjìtè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guīdìng)》第五十二条等,依法对范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万元,驾驶证记12分。今年以来,机场公安分局还抓获同类违法行为人吴某某、李某某,并依法予以处罚,有力维护了交通秩序。
购买一套假车牌 进出停车场时使用(shǐyòng)
近日,集美交警大队查处(cháchǔ)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刘(liú)某某(mǒumǒu)被处以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
近日,集美交警大队杏林(xìnglín)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月美路(měilù)曾营一巷临时停车场,有一辆白色新能源(xīnnéngyuán)小型汽车前后车牌不一致。接到举报后,民警第一时间(shíjiān)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车辆前车牌号(chēpáihào)为晋BD86***,而后车牌号却显示为闽DD13***,存在明显伪造嫌疑。
由于驾驶人不在现场(xiànchǎng),民警随即通知(tōngzhī)李某到现场接受处理并依法对(duì)现场情况取证(qǔzhèng)后对该车辆实施了拖移暂扣措施。事后(shìhòu)经询问,该车驾驶人刘某某称自己是为了逃避停车收费,动起歪心思购买一套假(jiǎ)车牌,在每次进出停车场停车时使用,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民警当场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驾驶证记12分(fēn),并处行政拘留。
警方(jǐngfāng)提醒(tíxǐng):机动车号牌(hàopái)是车辆的合法(héfǎ)标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市民群众若发现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向交警部门举报(jǔbào),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 齐铭(qí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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